正文
1 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的民用 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权人需在 UOM 平台实名登记系统为其所有的民用无人机办 理实名登记,不使用该系统的登记无效。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范围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有的无人驾 驶航空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其他),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等法人所有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外国公民、法人或团体等所有的民用无人驾 驶航空器;其他民用无人机。
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国内、 国外制造商应当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 台系统登记其所制造或销售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信息, 为购买其产品的用户完 成实名登记提供便利。
当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包括出售、转让或赠予等、因故 损坏退出使用、失事报废、自愿申请或民航局规定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当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被抢注造成无法完成实名登记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 器所有权人通过抢注提醒对已实名登记的无人机进行申诉。 申诉审核通过后系统 将发送消息告知原登记人进行核实并进行注销登记操作,注销登记完成后,所有 权人可正常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号不变。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标志包括实名登记号和二维码。 实名登记号共 11 位,包括 UAS+8 位阿拉伯数字、罗马体字母或者二者的组合。通过实名登记 二维码可查询实名登记详细信息。
2.1.1 用户注册
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 https://uom.caac.gov.cn '或 ' https://uas.caac.gov.cn ',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如下图所示:
注:一个手机号可同时注册个人用户及单位用户,但'账号名称'需不同, 不建议使用手机号码作为账号登录名(可使用字母 + 数字的组合)。
进入注册页面后,首先阅读注册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上述内容'后 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
选择用户类型选择'单位',填写相关注册信息,如下图所示:
下一步将录入单位信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单位名称、身份验证方 式等信息,提交后系统自动对单位信息正确性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完成单位用 户注册,如下图所示:
注:如校验不通过可选择'其他类型单位',申请系统权限时需上传单位 证明材料,由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系统。
外国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的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单位,身份验证方式须选择,'其他类型单位',申请系统权限时需上传 单位证明材料,由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系统。
2.1.2 用户登录
单位用户注册完成后将返回至登录页面。 系统登录支持账号密码及手机号码 两种登录方式,如下图所示:
2.1.3 忘记密码
如忘记密码,系统支持密码的自助找回。通过点击首页的忘记密码按钮,使 用用户账号及手机号两种方式进行找回。如下图所示:
输入用户名或手机号后, 系统将通过向用户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 码。
输入新密码后,即可完成密码的自助修改。
2.1.4 账号问题申诉
当用户的密码已遗忘,同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也已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时,可 通过账号问题申诉功能更换新手机号码,用于通过新手机号进行系统登录。如下 图所示:
注:系统不支持未维护的旧实名登记系统用户进行账号申诉,若旧实名登 记系统用户需要进行账号申诉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在登 录页面右下角。
申诉分为个人账号和单位账号申诉两种方式,请选择单位账号申诉,如下图 所示:
选择单位账户申诉后,填写单位信息及本人新手机号码,并上传单位营业执 照证件扫描件,提交后由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新手机号码 即可投入使用。
注:对于可以登录系统的用户,可在登录后使用'更换手机'功能更换号 码,无需通过手机号码失效申诉的方式更换。
2.2 系统权限申请
实名登记系统允许一个单位开通多个用户账号, 因此本单位第一个申请实名 登记系统权限的用户,将做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后续本单位其他用户注册完 成后,系统权限申请将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
2.2.1 单位系统管理员申请
该功能实现本单位第一个申请权限的用户作为系统管理员的权限审核。 单位 用户系统登录后,在系统顶端状态栏,目前有两个功能模块,分别为实名登记和 系统管理,点击实名登记系统后,系统将弹出是否申请权限的提示,如下图所示:
点击'是',则进入单位信息填写页面。其中,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单位地址、法人姓名及法人身份证号码,根据单位账号注册时填写的信息自 动带出,且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位地址不可修改;由该用户补充单 位信息(包括单位类型、联系人等),并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及单位管理员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完成上述操作后。系统支持两类单位类型,非制造人单位(非生 产制造无人机的单位)和制造人单位(生产制造无人机的单位)。
2.2.1.1 非制造人单位
若该单位不是制造人,则需要选择所有人类型,提交申请后,符合 2A 平台 企业信息校验的自动审核通过,获得实名登记系统操作权限,并成为本单位的系 统管理员。
不通过系统自动校验的企业信息将由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 过后获得实名登记系统操作权限,并成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如下图所示:
2.2.1.2 制造人单位
若该单位是制造人单位, 则提交申请后, 将由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获得实名登记系统操作权限,并成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如下图所 示:
注:制造人单位需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无人机设计 / 生产 / 制造等字 样。
2.2.2 单位普通用户权限申请
当本单位已存在系统管理员后,本单位其他用户注册时,由本单位系统管理 员进行权限审核。
单位用户系统登录后,在系统顶端状态栏,目前有两个功能模块,分别为实 名登记和系统管理,点击实名登记系统后,系统将弹出是否申请权限的提示,如 下图所示:
点击'是',则进入权限申请页面。由于本单位管理员在首次权限申请时, 已将本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完整,因此此处只需由单位用户填写'申请原因'即可。
单位用户提交权限申请后,返回权限申请列表界面,可查看具体的下一审批 人即本单位系统管理员。
2.2.3 系统权限审核(单位管理员)
本单位普通用户提交权限申请后,申请将流转至本单位管理员处。如存在待 审核事项,则功能名称右侧会展示需要待审核的数量,如下图所示:
单位管理员双击该申请可进入申请详情页面, 并根据实际状况对申请进行通 过或驳回操作。审核通过后,单位用户将具有实名登记系统的操作权限。
2.2.4 单位管理员变更申请
如特殊原因(如工作岗位调度、人员离职等),需要对单位管理员进行变更 时,系统支持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进行单位管理员变更申请。
单位用户点击'单位管理员变更申请'功能,首先进入申请列表界面,该界 面将对本用户所有的变更申请信息进行展示。
点击上述界面的左上角新建按钮,则进入申请信息填写界面。 在 '申请系统'
处选择实名登记系统后,'原系统管理员'信息将会自动带出,申请人可在'新 系统管理员'处选择本单位的其他用户;填写申请原因后,上传单位盖章的变更
说明,提交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如下图所示:
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告知申请人。
2.3 实名登记
用户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界面,系统界面主要包括①顶端功能模块区域,② 左侧的功能导航栏、③右侧的功能区域,目前顶端功能模块包括实名登记和系统 管理。实名登记模块下包括产品型号(制造人单位专用)、实名登记、注销登记、 抢注提醒、系统接口申请(制造人单位专用)五个功能,如下图所示:
2.3.1 产品型号(制造人使用)
制造人单位用户需使用产品型号功能对本单位所制造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产 品型号信息进行录入,并上传产品照片,为购买其产品的用户完成实名登记提供 便利。
点击功能导航栏的'产品型号',进入产品型号列表页面,该列表将展示本 用户已登记过的无人机型号信息,本单位管理员能够查看本单位所有的型号信 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左上角新建按钮,进入型号信息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系统将根据所填写的型号信息自动判断无人机产品类别(微型、轻型、小型、 中型、大型)。
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 型),填写不同的参数,保存后须提交,将由民航局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产 品型号审核通过后才能被用户正常引用。如下图所示:
注:型号提交时将有二次确认,型号信息提交后,未被登记无人机之前可 以修改、删除,一旦有无人机登记将不可再进行修改、删除,请务必准确填写。
2.3.2 产品型号变更申请(制造人使用)
当产品型号的参数已完成登记但需要调整时,需先进行产品型号变更申请, 审批通过后再进入'产品型号'的修改按钮进行参数更新。
打开产品型号变更申请后,点击新建按钮打开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上图中的选择产品型号按钮,系统会弹出本单位已登记完成的型号列 表,可选择一条或多条,然后填写变更说明并上传说明材料,等待局方审核。
局方审核通过后,可回到产品型号功能中,勾选需要变更的型号,点击修改 按钮填写变更后的型号参数信息,保存后提交局方进行再次审核。
2.3.3.1 注册品牌无人机
点击功能导航栏的'实名登记',进入实名登记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该列表将展示本用户已登记过的无人机信息, 本单位管理员能够查看本单位 所有的无人机登记信息。系统支持查看及发送实名登记二维码功能,点击发送二 维码按钮,系统会将该二维码 pdf 文件发送至所有人预留的邮箱中,以便无人机 所有人将该二维码打印并粘贴到无人机机身上。如下图所示:
点击二维码可放大查看,如下图所示:
点击左上角的注册品牌无人机按钮进入登记页面。首先展示登记人信息,如 果证件类型时身份证,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如下图所示:
人脸识别完成后,用户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厂商、型号、 SN 或产品唯一识 别码、生产日期及用途等参数,并上传无人机照片'正面'和'产品序列号 (SN) 照片' , 如下图所示:
勾选声明并点击完成注册后,无人机即完成登记,无需审核。
注:登记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发放二维码到用户邮箱,已实名登记的无人 机无法重复注册。
部分制造人单位的产品型号数据状态为'暂停' , 此类产品型号数据不能被 选择,选择会出现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注:'暂停'状态的产品型号的无人机不能实名登记,用户需联系厂商客 服督促厂商完善产品型号信息。厂商完善产品型号信息后,产品型号状态变回 '正常',用户便可以正常实名登记。
2.3.3.2 注册自制无人机
点击实名登记列表左上角注册自制无人机按钮,打开实名登记功能,如下图 所示:
首先看到所有人信息,如果证件类型时身份证,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进行 人脸识别,如下图所示:
人脸识别完成后,进入自制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录入界面,用户可按照实际 情况填写各项参数,上传无人机照片'正面'和'产品序列号 (SN) 照片' , 如下 图所示:
2.3.3.3 信息更新
实名登记列表选中无人机数据,点击上方的信息更新按钮,可打开该功能, 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后的各项参数, 系统默认带出之前已登记的参 数,然后由登记人在现有参数基础上进行修改,点击保存后,系统将弹出本次涉 及参数变更的内容由登记人进行确认,点击确定后完成更新。如下图所示:
选中无人机数据,点击上放信息更新记录按钮,可查看历次改装记录。信息 更新记录如下图所示:
2.3.4 注销登记
当无人机出现'退出使用'、'失事报废'、'所有权变更(出售、转让或 赠予等)'、'其他原因(如登记信息错误、抢注了他人无人机等)'情况时, 无人机所有权人应在系统内进行注销登记。
点击功能导航栏的'注销登记',进入注销登记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左上角注销登记按钮,进入注销登记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销登记需要选择'①登记标识'和 '②注销原因' , 并填写 '③注销说明', 如下图所示:
通过'登记标识'选择本单位要注销的无人机,如下图所示:
系统自动带出无人机基本信息和所有人信息,选择'注销原因'并填写'注 销说明'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注销登记。如下图所示:
注:选择任何原因进行注销登记后,该无人机产品序列号均可重新再次进 行实名登记。
2.3.5 国强标 GB46761 接口交互(制造人使用)
为落实国务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 '民用无人机实名 登记、设备出厂锁止、登记后方可飞行' 的法定要求, GB 46750 -2025 《民用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于 2026-05-01 正式实施。
各无人机生产厂商可通过该模块的相关功能完成无人机与 UOM 的交, 具体操 作如下:
首先进入产品型号列表功能,在需要具体对接的型号右侧点击新增 GB46761
附录 A 接口联调按钮,如下图所示:
点击后,将进入该型号的接口联调基本信息填写页面,系统会带出产品型号 及产品名称,手动填写对接的方式、本厂商服务器固定 IP 地址及是否 26 年 5 月 1 日之后生产的型号,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此时系统会生成生产者 ID 和密钥 ID ,用于后续的 接口对接使用。
打开产品型号对接列表功能,这里将列出刚才已经进行了' GB46761 附录 A 接口联调'的型号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查看按钮,弹出接口联调的基本信息,然后继续点击对接说明文档下
载按钮,下载说明文档查看具体的对接步骤,如下图所示:
2.4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功能模块主要用于维护单位信息及问题反馈,包括更换手机、更换 邮箱、系统权限申请、系统权限审核(单位管理员专用)、单位基本信息、单位 信息修改、单位管理员变更申请、问题反馈、账号注销九个功能,如下图所示:
2.4.1 更换手机
如用户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可通过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系统后进行手机更 换,如无法通过原邮箱接收短邮箱证码,需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具体界 面如下图所示:
2.4.2 更换邮箱
如用户邮箱发生变更,可登录系统后进行邮箱更换,如无法通过原邮箱接收 短邮箱证码,需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具体界面如下图所示:
2.4.3 系统权限申请
分为本单位系统管理员权限申请和单位普通用户权限申请两个方面。 具体操 作方式详见 2.2.1 单位系统管理员申请及 2.2.2 单位普通用户权限申请。
2.4.4 系统权限审核
用于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用户权限申请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方式详见 2.2.3 系统权限审核(单位管理员)。
2.4.5 单位基本信息
用于查看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用户可对本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修改, 如下图所示:
2.4.6 单位信息修改
用于对本单位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外的信息进行修改。 点击功能导航栏的 '单位信息修改'功能后,进入单位信息修改列表界面,展示本用户所有单位信 息修改申请。如下图所示:
点击左上角的新建按钮后,进入单位信息修改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变更后的信息,上传本单位盖章后的变更说明后提交申请,由民航局相 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如下图所示:
注:单位类型由所有人类型变更为制造人类型,或由制造人类型变更为所 有人类型,必须上传单位类型变更说明文件。
2.4.7 单位管理员变更申请
用于本单位用户对单位管理员进行变更申请。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 2.2.4 单位 管理员变更申请。
2.5 原系统用户登录操作
新实名登记系统对原有系统的数据进行了迁移, 确保原有已注册无人机的系 统用户可继续使用旧系统用户名密码或手机号登录新系统。 但由于原有系统未对 单位实名信息进行有效性校验, 因此旧系统用户登录后, 需要进行单位信息完善。
历史单位(厂商)用户登录系统后,点击实名登记按系统名称后,将弹出完 善基本信息提示窗口,点击确认后,再点击历史单位信息维护按钮可进入信息完 善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单位信息完善界面,需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法 人身份证号必填信息,并根据提示信息上传企业资质材料等扫描件。系统将根据 单位信息分为如下几种审核情况: